團的知識

發布者:系統管理員發布時間:2010-12-10浏覽次數:0

團旗介紹

     

1.團旗的來曆  
    中國共産主義青年團團旗,是毛澤東、周恩來等同志親自審定,并經黨中央批準,于1950年5月4日 "五四"運動三十一周年之際,由團中央委員會頒布的。  
2.團旗的象征意義  
    中國共産主義青年團團旗旗面為紅色,象征着革命勝利;旗面左上角的黃色五角星以及黃色圓形圈,象征着中國青年一代緊密團結在中國共産黨的周圍。  
3.團旗的使用方法  
    團章第三十條規定:"團的重要會議以及團日活動可以使用團旗。"團旗的具體使用方法是:  
    (1)團的各級大會和代表大會、團員大會、舉行新團員入團宣誓和向新團員頒發團員證的會場,可以懸挂團旗,也可以同時懸挂黨旗。團旗和黨旗同時懸挂時,黨旗應懸挂在面向的左方,團旗懸挂在面向的右方。  
    (2)各級團委、團支部組織的各種團日活動可以使用團旗,在重大節日期間,共青團各級機關的門口,隻懸挂國旗,不懸挂團旗,懸挂國旗時,要遵守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旗法》的有關規定。  
4.團旗的樣式  
    團旗為長方形,它的長與高之比是3:2。團旗通用的尺度有以下三種:  
    1)長288厘米,高192厘米;  
    2)長192厘米,高128厘米;  
    3)長96厘米,高64厘米。  
    團旗的旗面為紅色,左上角綴黃色五星,黃星周圍環繞以黃色圓形圈。  
5.團旗的制作方法  
    黃圈環繞的黃色星綴在旗面左上方。制旗時,先将旗面對分為四個相等的長方形,将左(它的反面為右)上角長方形上下分為十二等分,再以左上角長方形中心點為圓心,三等分及四等分為半徑畫兩圓周,兩圓周之間就是黃色圓圈。再在内圓周上定了五個等距離的點,其中一點位于圓周正上方。将此五點中各相隔的兩點相聯成直線,此五直線外輪廓線就是黃色五角星之外緣。

 

團徽介紹

     中國共産主義青年團團徽的内容為團旗,齒輪,麥穗,初升的太陽及其光芒,寫有“中國共青團”五字的绶帶。團徽的塗色為金紅兩色。團旗的旗面和绶帶為紅色,團旗上的五角星和環繞它的圓圈、旗邊、旗杆、齒輪、麥穗、初升的太陽及其光芒,“中國共青團”5個字都為金色。
  團徽是中國共産主義青年團的标志,它象征着共青團在馬克思列甯主義、毛澤東思想的光輝照耀下,團結各族青年,朝着黨所指引的方向奮勇前進。團的組織和團員應按規定使用團徽。
  中國共産主義青年團團徽是經黨中央審定批準,在1959年5月4日,即五四運動40周年時,由中國共青團中央委員會頒布的。
  團徽是中國共産主義青年團的标志,它象征着共青團在馬克思列甯主義、毛澤東思想的光輝照耀下,團結各族青年,朝着黨所指引的方向奮勇前進。
  中國共産主義青年團團徽是經黨中央審定批準,在1959年5月4日,即五四運動40周年時,由中國共青團中央委員會頒布的。
  團徽的使用方法:
  團章第七章第三十一條規定:“團的組織和團員應按規定使用、佩戴團徽。”
  團徽的具體使用方法是:
   1、團的全國代表大會和代表會議的會場,團的各級代表大會和代表會議的會場,可以懸挂團徽。共青團中央機關和省(自治區、直轄市)委機關的會議室,可以懸挂團徽。團委機關門口,不懸挂團徽。省級以上團委以“共青團号”命名的火車、輪船、汽車、電車等,可以懸挂團徽。節日遊行慶祝活動,不要挂團徽。
   2、共青團各級組織在自己頒發的獎狀、獎旗、獎章、證書、光榮簿和其他榮譽性文書、證件上及團的報刊上,可以加印團徽。
  凡是工商品的标記、裝飾、廣告、圖案和日常生活的陳設布置,都不得使用團 徽。
   3、中國共産主義青年團團徽制成徽章,頒發給共青團員佩戴。共青團員應自覺佩戴團的徽章。各級團委機關中的黨員幹部,也可以佩戴團的徽章。佩戴徽章的位置在左胸前。
  團的徽章隻發給共青團員、各級團委委員(包括兼職委員)和團委機關的黨員幹部,每人一枚。非黨員、團員的幹部和勤雜人員,不得發給團丁徽章。團員被開除團籍時,應交回團的徽章。
  團員遺失團的徽章,可以申請補發。團員離開團的組織以後遺失了團的徽章,不再補發。
  團的徽章由團基層委員會保管。團支部接收新團員後向上級報送新團員名單時,領取團的徽章。在舉行入團宣誓儀式時,由基層團組織發給新接收的團員。
  團的徽章不得轉讓他人。團員不能主動地把團的徽章贈送給外賓。如果外賓主動友好地向團員要團的徽章時,團員可将自己的徽章作為紀念品贈給外賓,但事後應及時向團組織報告,并申請補發團的徽章。
  4、制作團徽,要嚴格依照1959年5月4日中國共産主義青年團中央委員會《關于頒布中國共産主義青年團團徽的決定》所附的圖案标準,按比例制作。團的徽章由團中央指定工廠制作。未經團中央批準的工廠,不得私自制作團的徽章,也不得把團的徽章作為商品在商店出售。

  

團歌介紹

光榮啊!中國共青團》 

  2003年7月22日至26日,中國共産主義青年團第十五次全國代表大會在北京隆重召開,本次會議通過了關于《中國共産主義青年團章程》(修正案)的決議,将《光榮啊,中國共青團》确定為《團歌》。 

  團歌的歌名是《光榮啊,中國共青團》,胡宏偉作詞,雷雨聲作曲。

  我們是五月的花海,用青春擁抱時代,我們是初升的太陽,用生命點燃未來。“五四”的火炬,喚起了民族的覺醒,壯麗的事業,激勵着我們繼往開來。光榮啊!中國共青團,光榮啊!中國共青團,母親用共産主義為我們命名,我們開創新的世界。啊,光榮啊!中國共青團,光榮啊!中國共青團,母親用共産主義為我們命名,我們開創新的世界。 

   

入團誓詞

我志願加入中國共産主義青年團,堅決擁護中國共産黨的領導,遵守團的章程,執行團的決議,履行團員義務,嚴守團的紀律,勤奮學習,積極工作,吃苦在前,享受在後,為共産主義事業而奮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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